第三十二章 完成心愿-《苏斋》


    第(1/3)页

    “没想到有一天还能够见到纪先生的家里人,看来也是我和纪先生的缘分还没结束。”陈昊感叹道:“见过纪先生一面,足以影响我的一生啊!”

    “我父亲对陈总的影响有这么大?”纪微有些好奇道。

    陈昊点点头,靠在沙发上回想道:“实不相瞒,你们可能不太清楚,我陈昊是个地痞流氓出身。

    我们这种出身最怕的就是别人看不起我,不把我当回事,所以我年轻那会儿拼命的在道上摸爬滚打,遇到惹我的人,就想尽办法让他好看。

    慢慢的,我的名声在这江宁也算是打出来了,不过我知道,大家见了我,表面上都好声好气的叫我一声昊哥,但是实际上他们还是打从心眼里看不起我,把我当成一个没有文化,只会打打杀杀的粗人。

    我倒是也不在乎,我要的是面子,只要他们表面上尊敬我就行了,背地里到底怎么看我,谁搭理他呢。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遇到纪先生。

    之前一直都是从别人嘴里听说过纪先生这个人,从来没有自己见过。不过从其他人的描述中我也能看出来,大家对纪先生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和佩服,而这种真心的尊敬和佩服,也正是我一直所缺少的。

    所以听着听着,我也开始对这个纪先生越来越好奇,想知道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让所有人提到他都心悦诚服的说上一句好。

    那天,因为李汉民那个老小子欠了我的钱,我正准备废了他的时候,突然纪先生就那么出现在了我面前,那个时候我才对这个一直存在于印象中的人有了具体的认知。

    无论是言谈举止,还是做事风格,都让当时还是土匪风格的我都不得不有些被吸引的感觉。

    虽然和纪先生相处的时间很短,只有短短的几句话,但是就聊了这么几句话,就让我受益匪浅。

    说实话,后来我从一个街头的地痞流氓混到如今的地步,纪先生其实对我有着不小的影响。”

    说到这里,陈昊又叹了口气,“还记得当初我和纪先生约好了,那件事情过后一起喝一顿酒,只可惜这顿酒还没喝上,纪先生就......”

    陈昊停下了话语,神情中也出现了一丝落寞。

    纪微和苏然对视了一眼,两个人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纪中作为一个光明磊落,品行端正的有德之人,结果对你造成的影响竟然是让你从一个地痞流氓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更大的黑社会势力。

    这要是纪中知道了,不得气活过来。

    “对了,你们三位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陈昊在一个人伤感完后想起了正事。

    “是这样的,陈总,前几日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家里睡觉,突然梦到了我的父亲,他在梦里告诉我说,他生前的时候还欠了陈总您五千块钱没还,这件事就算是在他去世后也一直挂念不已。”纪微一本正经的编造道:“您是知道的,以我父亲这个人的性格,他是肯定不会允许自己还欠着别人什么东西一直不还的,所以他托梦给我,让我赶紧来找您,把这笔钱还了,也好让他在地下能够安心的投胎转世。”

    听完纪微说的话,陈昊怔怔地愣在了原地,瞪大了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后,陈昊才重重地叹了口气,“我果然没看错人,纪先生是个值得敬佩的人!

    其实当初跟纪先生签订这个借条的时候,我都没想着要让纪先生还钱,我只是想借着那个借条从而能够跟纪先生搭上关系。

    至于还不还钱的,在那个年代虽然5000块钱是不少,但是对我陈昊来说绝对不算什么大事。

    只可惜命运总是对好人太过苛刻。”

    “所以这件事是确有其事的?”纪微有些惊讶。

    陈昊有些疑惑的点点头,随后恍然大悟道:“是了,当时还没有电话,纪先生当晚就遇害了,应该是还没来得及把这件事告诉家里人。”

    纪微深吸了一口气,现在对于苏然和张子清的话他基本上已经相信了。

    “那陈总,这张借条现在还在您这里吗?”

    “当然,纪先生去世以后,我一直都珍藏着的。”

    陈昊起身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后,蹲在地上的保险柜前,按下指纹,又验证了虹膜后,打开了保险柜的锁,从里面拿出来一个黑色的盒子。

    从复杂程度足以看出来陈昊对这张借条的重视程度了,由此可见,他说的尊重纪中的话倒还都是真的。

    陈昊拿着盒子回到了沙发前,随后打开盒子,小心翼翼的将里面一张有些泛黄的信纸拿了出来,轻轻展开,信纸上江宁大学的名字一下就出现在了几人眼前。

    纪微仰起头,眼眶有些泛红。

    虽然他还没接过信纸,但是一眼就能看出来上面那刚劲有力的钢笔字就是父亲的笔迹。

    “小纪先生,给,这就是你父亲当初给我写下的借条。”

    拿出这张借条后,陈昊的表情也有些严肃起来,展开借条双手递给纪微。

    纪微调整了一下情绪后,赶紧双手接过,仔细端详起来。

    今,1990年10月12号。

    我纪中,自愿接过李汉民一万元债务(5000元本金,5000元利息。),经陈昊先生同意后,免去利息人民币5000元,仍需偿还5000元本金。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