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重新回到房间的乔治有些迷糊了。 毕竟…… 他出去的时候,可没有想过,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呢。 但。 洛克给的回答,看上去很荒谬,可实际上,似乎,还是,有那么几分道理的。 这么说吧。 就如同东国人一样,一个东国人,如果说,遇见了一个来自江西的,那么,必定问的就是:“嗨,你是江西人,那你应该会赶尸不?” 这道理是相通的。 在联邦人的眼中,德州,民风淳朴大德克萨斯,盛产连环杀人犯与各种公路怪异之地,牛仔会打恶魔,就和江西人会赶尸一样的。 很不可思议,但,又存在那么几分合理性。。 最重要的一点。 乔治,也很喜欢这把枪,毕竟,如果这一次,没有这把枪的话,恐怕,他也就悬了,最起码,在奥斯本地下的时候,恐怕是救不出来格温了。 所以…… 面对这无法验证的答案的时候,乔治采取了一条最不费脑子的办法。 疑罪从无! 所以,乔治和洛克道了一声,似乎,接纳了这个答案,然后,和洛克说了一声谢谢, 然后, 就将这编号七的格洛克的再一次给收起来了。 洛克也懒得要回去。 他有无双神兵。 而且…… 这是好事情。 不管乔治有没有相信这个解释, 但眼下,乔治是接受了这个解释的,这样一来, 将来,万一在遇见什么恶魔的话, 直接一枪蹦过去, 也是很容易让乔治能够接受那把枪也是被圣水浸泡过的。 什么? 万一乔治自己去买圣水做实验? 呵呵。 洛克觉得, 乔治,不对, 纽约警署,是应该不会舍得花纳税人的钱,去教廷, 买上一桶, 高质量也高价值的圣水, 仅仅是为了浸泡枪支的。 纽约人, 会喷死纽约警署的,警署的老大, 估计都要背锅下台。 再者说了。 乔治手上有这个『除魔枪』也是一个不错的事情。 最起码…… 乔治不会那么轻易狗带的。 就冲乔治刚刚那句『一把枪,你就指望我把女儿给卖了』这句话,乔治并没有回绝他不允许娶格温, 那么,投桃报李, 洛克觉得,怎么样, 也要让乔治在格温和他结婚之前不去地狱报道呢。 更何况…… 洛克想起了今天上午,在医院的时候, 切斯特说的有关于阿加莎为什么会突然间来纽约的事情。 有个恶魔跑到纽约来了? 洛克对恶魔在不在纽约,在纽约哪里并不关心,但,以洛克对恶魔习性的了解,恶魔,会引来纽约警署的注意力为百分之八十的,而乔治在过半个月就要升职了, 到时候,乔治出外勤的几率应该不会很大了,不过,以防万一, 万一乔治遇见了恶魔什么的,最起码,是有能力反抗的。 我为乔治操碎了心。 洛克心中如是想着,尤其是在想到,乔治还一直没有放弃抓捕无双刺客的心,每每想到这里,他就感觉有些古怪。 几天后。 皇后区公墓墓园。 一场葬礼正在进行着。 第(1/3)页